关于报送2013—2015年教师出国访学与合作研究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淮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校行字[2012]38号)文件精神,学校拟通过“项目资助”等形式选派教师出国访学、任教、进行合作研究等。请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拟订近三年教师派出计划,让符合条件的教师出国深造。鉴于2013年系首次实施,原则上各学院均限报1名计划,并落实到人。出访学校与专业可由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我校国外友好学校、具体专业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页),亦可自行联系。选派计划及教师名单请于10月8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13室)。
联系电话:3802240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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