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3—2015年教师出国访学与合作研究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25 12:23: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淮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校行字[2012]38号)文件精神,学校拟通过“项目资助”等形式选派教师出国访学、任教、进行合作研究等。请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拟订近三年教师派出计划,让符合条件的教师出国深造。鉴于2013年系首次实施,原则上各学院均限报1名计划,并落实到人。出访学校与专业可由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我校国外友好学校、具体专业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页),亦可自行联系。选派计划及教师名单请于10月8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13室)。
    联系电话:3802240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