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下发函件(皖教秘外〔2020〕55号),转发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函件《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语言中心〔2020〕2号)(函件内容见附件),开始启动推荐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人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1)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和完成2年及以上国外汉语教学任务的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志愿者须获得硕士(含)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志愿者须26岁(含)以上。身心健康。俄、法、德、西、阿拉伯等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 岁(含)以下。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普通话二级甲等(含)以上,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7)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8)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请志愿赴海外从事汉语教学或推广工作的教师认真阅读通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报名前,相关教师应征得所在学院的同意,并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出具书面同意意见。
报名者请于7月22日下午下班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206室)。
联系电话:3803342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7月15日
附件:
1.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外〔2020〕55号)
2. 《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语言中心〔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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