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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服务承诺
 
    一、熟悉法规,自觉执行
 
    外事工作人员做到认真学习、熟悉国家相关外事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自觉遵守和执行。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保守国家机密,坚持内外有别。在对外交往中做到不卑不亢。
 
    二、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态度认真严谨。熟悉相关工作职能与相关业务。
    健全学校对外交流合作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格按制度、规章办事。为方便广大师生,利用校园网及部门网站及时发布本部门相关信息。
    承办人需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程序、时限及所需材料。对服务对象送交需办理的事项,不推诿,不拖延,不模糊答复。对不能办理的事项须说明原因。对来信和来电,能立即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按时限要求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
    对需要报上级部门审批的,协同有关部门及时上报。对不需要请示的事项,手续齐全时,工作日内随到随办。如有急办事件,周末、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可在提前预约的情况下特事特办。
 
    三、廉洁奉公,风清气正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党风廉政方面的法规与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外事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滥用职权。主动接受学校监管及全校师生职员的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努力建设廉洁奉公、风清气正的廉洁型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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