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简介
本部门是学校涉外(国外、境外)事务的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2008年,学校涉外管理职能从学校办公室(党办、校办、外办三办合一)分离出来,由新设立的“外事办公室”承担。2012年7月,“外事办公室”更名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2015年9月,学校设立“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合署办公。
本部门现有人员6名,下设办公室。
国际处(港澳台办)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执行和落实学校引进国(境)外智力及与国(境)外相关机构交流合作的决策,配合并服务各教学单位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具体职能包括:制订学校引进国(境)外智力及对外交流合作的规划与计划、外国专家(含外籍语言教师)的聘请与管理、与国(境)外高校或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并负责相关交流合作项目协议的签署与实施、负责学校教师出国访学及短期培训项目的实施、负责学校外国留学生招生及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管理人员及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等。
目前,在我校任教的外籍语言(英语和日语)教师共5名。我校现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马来西亚、泰国、波兰及我国台湾地区50多所高校(或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并已与其中多数高校(或机构)签有学生课程学习(学分认定)、学生交换、教师短期培训等具体合作项目协议并已付诸实施。近年来,我校每年定期外派学生赴国(境)外学习,招收新西兰、尼泊尔、泰国、老挝、塔吉克斯坦等国家学历教育国际生,另派出若干名教师赴国外参加为期半年至一年的访学研修或短期培训。
终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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