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公派留学工作已经启动,有关项目类别、选派时间及选派办法可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省内有关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
2.省教育厅受理本省除上述高校以外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
3.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要求执行。
二、申请方式
1.申请人应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按照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2.申请人按所在单位(以下称“推荐单位”)的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无误后,按照本通知“三、须向省厅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规定出具相关推荐材料。
三、须向省厅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人员及高校在校生
1.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单位须出具针对性推荐意见,字数不超过500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表中各项信息要填写完整,表中“本单位负责部门”为推荐单位负责国家公派留学的具体部门。
2.另有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二)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申请人须向省教育厅提交第(一)条要求材料的纸质版。纸质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备份。
2.电子材料:推荐单位须将本单位所有推荐人的推荐意见汇总为一个文本文档(以“申请人姓名+具体项目名称+推荐单位”命名),统一发至指定邮箱ahedugplx@163.com。文本文档中推荐意见应与盖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意见完全一致。
四、申请受理时间
各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网上申请截止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周五,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下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仅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但推荐单位未按时向省教育厅提交以上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申请人及推荐单位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的,省教育厅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受理,同时不再通知修改或补充相关材料。
3.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人员的申请,需要推荐单位明确为本单位长期稳定的工作人员,且同意承担后续选派管理责任。“劳务派遣”人员需用人单位及派遣单位都明确同意推荐。
4.编制内的中小学教师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除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外,还须征得所在县(区)、市教育部门的同意。
省教育厅联系人:卢老师、刘老师
电话:0551—65108625、62831809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教科大楼709室,邮编:23006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3月5日
附件: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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