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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公护照

关于因公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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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公护照
 
    护照是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用来出入国(境),在国外旅行或居住的证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持照者享有护照颁发国的外交保护权。
    根据外交部授权,省外侨办是省内唯一颁发因公护照的部门。
    因公护照分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三种,根据出国人员的身份和工作需要颁发相应种类的护照。护照的内容主要包括:持照人姓名、出生年月、出生地点、性别和发照期限、授权签发人等。
    因公护照最长期限为五年有效期,根据工作需要,颁发机关确定实际有效期。
    如因需要经颁发机关批准,因公护照可以延期二次,最长时限每次不得超过首次签发的时限。护照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
    根据国务院港澳办授权,省外侨办(省港澳事务办公室)负责颁发因公赴港澳通行证。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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